人民币现金收付新规今起施行!拒收、排斥现金等均可直接举报。
不得拒收现金!人民币现金收付新规,今起施行。
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发展改革委、金融监管总局三部门联合制定的《人民币现金收付及服务规定》(以下简称《规定》)于2月1日起正式施行,旨在防范和整治拒收人民币现金行为,满足社会公众多样化支付服务需求,构建多元支付方式共同发展下的现金便利流通环境,为人民币法定地位保驾护航。
防范、整治拒收行为,保障现金收付便利性
《规定》指出,收费单位、经营主体应尊重社会公众对合法支付方式的自主选择权。除因履行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义务或法定职责而应使用非现金支付工具的情形外,不得拒收现金,不得要求或诱导他人拒收现金,不得对现金支付采取歧视性措施,损害现金支付便利。
新规明确要求经营主体在人工收款、面对面服务及线上线下结合的消费场景中必须支持现金支付,并备足零钱。保障现金支付的场景包括无人设备、采用“一卡通”结算的校园、景区等统一管理的场所,需公示现金转换方式,且不得收取额外手续费或设置限制条件。
同时,纯线上服务交易的,比如线上课程、线上充值,需提前公示支付方式,充分尊重大家的知情权和选择权;委托他人收款的,不管是商家委托商场收银,还是委托其他单位代收,都得通过协议、通知等书面形式,要求受托方接受现金;如果是银行代收,则银行必须支持接收现金。
银行业金融机构在客户现金存取、货币兑换、建立现金服务应急保障机制等方面做好服务。
吸收个人人民币存款的银行必须办理现金存取业务,并提供涵盖破角纸币、旧硬币等货币兑换服务。网点布局应彰显社会关怀,满足老年人、残障人士、境外人士等特殊群体“不跑远路”的需求,充分考虑其需求与习惯合理布设现金自助机具。针对突发情况及特殊群体的现金需求,保障现金供应、优化窗口服务、维护营业网点秩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