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建华一审被判死缓。
挪用公款借贷给他人,至案发超7亿元未归还,上海电气原董事长郑建华被判死缓。
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宣判郑建华受贿、贪污、挪用公款、国有公司人员滥用职权案,决定执行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十万元,没收个人全部财产。违法所得及收益予以追缴。[13
郑建华履历:
2001年4月至2001年9月,上海电机厂有限公司副总经理,上海汽轮发电机有限公司总裁;
2001年9月至2003年5月,上海汽轮发电机有限公司总裁、党委副书记;
2003年5月至2004年3月,上海电气集团上海电机厂厂长、党委副书记,上海汽轮发电机有限公司总裁、党委副书记;
2004年3月至2008年4月,上海电气电站集团党委书记、总裁;
2008年4月至2013年6月,上海电气(集团)总公司副总裁,上海电气电站集团党委副书记、总裁;
2013年6月至2014年5月,上海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总裁、党委副书记;
2014年5月至2017年8月,上海电气(集团)总公司党委副书记、副董事长,上海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总裁、党委副书记;
2017年8月至2022年,上海电气(集团)总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上海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
(综合自百度百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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