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移交海关缉私部门处理。
港珠澳大桥海关一男子在内裤裆部藏70.8克毒品进境。
经专业机构鉴定,在该白色块状物品中检出二乙酰吗啡成分(俗称“海洛因”),在白色块状晶体中检出甲基安非他明成分(俗称“冰毒”)。目前,该案已移交海关缉私部门处理。
海关提醒: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等相关法律规定,毒品是指鸦片、海洛因、冰毒、吗啡、大麻、可卡因以及国家规定管制的其他能使人形成瘾癖的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走私、运输毒品,无论数量多少,都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予以刑事处罚。
供稿/拱北海关
(海关发布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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