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一新规即将落地!月收入6250元以下的各类“小哥”无需预扣税款。
月收入低于6250元的“小哥”,无需预扣税款。
按照国务院发布的《互联网平台企业涉税信息报送规定》(以下简称《规定》)有关要求,从明天(10月1日)起,互联网平台企业将首次正式报送平台内经营者和从业人员的身份信息、收入信息。
《规定》明确,互联网平台内从事配送、运输、家政等便民劳务活动的从业人员,依法享受税收优惠或者不需要纳税的,无需报送其收入信息。这就意味着,《规定》实施不会对各类从事外卖、快递等便民劳务活动的“小哥”、家政人员的日常工作、收入和税负产生影响,也不会因此增加税收负担。
按照公告规定的累计预扣法来计算,对实际月收入在6250元以下的平台上各类‘小哥’无需预扣税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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