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一法院通报农妇“辱骂”法官被罚10万

  诚恳道歉。

  55岁农妇“辱骂”法官被罚10万元,涉事法院通报:撤销罚款决定,向当事人诚恳道歉。

  关于网上帖文反映“山东临沂一法院作出十万元罚款,适用法律错误”事件,引发关注。我院高度重视,第一时间启动核查工作。经审查,在对杨某花处以拘留处罚决定的同时,又对其作出罚款的处罚决定,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九十九条第一款的规定,适用法律错误,须予以纠正。

  目前,我院已撤销对杨某花的罚款决定,将10万元罚款及利息退还,并向当事人诚恳道歉。同时将继续深入调查,依法依纪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我院将认真吸取教训,举一反三,加强审判管理,不断提升司法能力。衷心感谢媒体朋友和广大网友对我院工作的关心和监督。

  山东省临沂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2025年9月19日

  (临沂经开法院公众号)

  

  据中国新闻周刊报道:

  2025年6月,山东省临沂市55岁农妇杨某花,收到一份刑事附带民事判决书(杨宝花的丈夫为原告)后,不服判决,来到临沂经济开发区人民法院执行大厅找到法官理论,其间与法官发生言语冲突。当天,杨宝花收到了10万元法院罚单,同时被拘留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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