终身监禁。
北京市检察院第一分院原检察长项明一审被判死缓。
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宣判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原党组书记、检察长项明贪污、受贿案,对被告人项明以贪污罪,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项明履历:
项明早年在内蒙古插队,回北京后曾任小学教师。
1979年海淀检察院恢复重建,项明进入检察机关,并长期从事起诉、反贪等业务。
1994年,任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1998年,任北京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
2006年03月至2012年6月,任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检察长。
(综合自百度百科)
© 版权声明
商娱网所有文章,如无特殊说明或标注,均来自于互联网或为商娱网用户原创发布。任何个人或组织,在未征得原作者同意时,禁止复制、盗用、采集、发布商娱网内容到任何网站、书籍等各类媒体平台。如若商娱网内容侵犯了原著者的合法权益,可联系我们进行处理。
相关文章
暂无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