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明被判死缓(附简历)

  终身监禁。

  北京市检察院第一分院原检察长项明一审被判死缓。

  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宣判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原党组书记、检察长项明贪污、受贿案,对被告人项明以贪污罪,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项明履历:

  项明早年在内蒙古插队,回北京后曾任小学教师。

  1979年海淀检察院恢复重建,项明进入检察机关,并长期从事起诉、反贪等业务。

  1994年,任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1998年,任北京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

  2006年03月至2012年6月,任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检察长。

  (综合自百度百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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