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大学通报“施工方偷窃学生物品”:扣减2000元违约金。
南京大学通报施工方偷窃学生物品:对其执行2000元违约金。
南京大学网站2025-05-29发布通报,内容如下:
南京大学基本建设处文件
南基发〔2025〕17号
关于对南京诚善科技有限公司执行合同违约金的通报
经查实,南京大学三校区公共区域饮水机采购及安装项目施工单位南京诚善科技有限公司员工于5月13日在学校宿舍楼内偷窃学生物品。
根据施工合同相关规定并经处办公会研究确认,决定对南京诚善科技有限公司执行2000元违约金,从工程款中予以扣减。希望校内各施工单位引以为戒,加强文明施工管理。
特此通报。
基本建设处
2025年5月29日
来源:基本建设处
(南京大学官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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