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人驾驶航空器运营、电子烟等新业态被纳入。
限制再放宽!新版市场准入负面清单缩减到106项,无人驾驶航空器运营、电子烟等新业态被纳入。
国家发改委官方微信公众号2025年4月24日发布通知,内容如下:
关于印发《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5年版)》的通知(发改体改规〔2025〕466号)
国家发展改革委商务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印发《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5年版)》的通知
发改体改规〔2025〕466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中央和国家机关有关部门:
《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5年版)》已经党中央、国务院批准,自即日起印发实施,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2022年3月12日发布的《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2年版)》(发改体改规〔2022〕397号)同时废止。
国家发展改革委
商务部
市场监管总局
2025年4月16日
(国家发改委公众号)
根据清单,本次《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5年版)》与此前实施的2022年版清单相比,事项数量由117项缩减到106项,事项下的全国性具体管理措施由486条缩减至469条,地方性管理措施由36条缩减至20条。市场准入限制进一步放宽,市场准入管理更加优化,市场准入制度建设取得新的重要成果。
依据《无人驾驶航空器运营管理条例》,将“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运营合格证核发(微型无人驾驶航空器除外)”纳入清单。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将电子烟等新型烟草制品生产、批发、零售业务相关审批纳入清单。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和《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规范医药和医疗器械网络销售准入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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