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靠“7天无理由退货”诈骗200多万。
男子利用“7天无理由退货”买真退假,共骗取200余万元,获刑11年。
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开庭审理此案,判决被告人胡某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11年,剥夺政治权利2年,罚金11万元。
胡某恶意利用电商平台“期限内无理由退货”规则,通过“买真退假”的方式,骗取货款227万余元。
被告人胡某在某电商平台上购买了一款相机镜头,起初因商品有瑕疵,退货后发现因“7天无理由退货”规则,商品寄出后很快就能收到退款,便动起了歪心思。
后续,胡某网购电脑配件、相机镜头、奢侈品皮包手表等高价商品,退货时将不值钱的数据线、玩具、碎镜子、盲盒等廉价物品寄回申请退款,,再将扣下的商品在二手平台转卖获利。
胡某共用12个收货电话、35个注册名、36个收货地址下单,退货退款订单累计金额共227万余元。
事件起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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