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散布前女友私密照被拘。
男子散布前女友私密照被拘5天。
东营公安分局黄河路派出所接到陈女士报警,经了解,陈女士与男友因感情不和提出分手,其前男友不断对其骚扰想要复合,均被陈女士拒绝,直到这天在网上看到了自己的私密照,无助之下向公安机关报警求助。
为降低负面影响,办案民警抓紧调查,找到嫌疑人张某。经查,张某与女友分手后,产生报复心理,多次向陈女士讨要双方恋爱期间的开销未果,为了泄愤还从网上散布陈女士的私密照片。
经询问,张某对其侵犯他人隐私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第(二)项之规定,东营公安分局依法对张某予以行政拘留5天的行政处罚。
法律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写恐吓信或者以其他方法威胁他人人身安全的;
(二)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
(三)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企图使他人受到刑事追究或者受到治安管理处罚的;
(四)对证人及其近亲属进行威胁、侮辱、殴打或者打击报复的;
(五)多次发送淫秽、侮辱、恐吓或者其他信息,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
(六)偷窥、偷拍、窃听、散布他人隐私的。
警方提醒
广大网民应当严格遵守国家网络管理的法律法规,在使用微信群、朋友圈、微博、抖音等平台时,要仔细甄别,不得随意转发、传播虚假、淫秽色情或涉及隐私的信息,对通过网络发布、传播相关不良信息,造成社会影响的违法犯罪行为,公安机关将依法严厉打击并追究发布者、传播者的责任。
来源|东营公安分局
(东营公安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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