缓期2年执行。
涉嫌违反《公职选举法》,韩最大在野党党首李在明被判有期徒刑1年。
据韩联社最新消息,韩国最大在野党共同民主党党首李在明因涉嫌违反《公职选举法》,一审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缓期2年执行。
事件起因:
在此之前,李在明因涉嫌在第20届总统选举期间接受电视台采访及国会国政监察过程中“公布了虚假事实”而被移交审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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