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名被告获刑。
湖南醴陵养猪场爆炸致7死,10人获刑。
昨天,8月22日上午,醴陵市人民法院对“7·11”事故所涉被告人吴某期、刘某军、刘某华等9人犯非法制造爆炸物罪,被告人吴某祥犯危险驾驶罪一案进行公开宣判。根据对犯罪事实及情节的认定,结合行为人的认罪悔罪态度,最终吴某期、刘某军等10名被告人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四年至拘役五个月不等刑罚,依法扣押的涉案款物由扣押机关依法处置,被告人的违法所得继续予以追缴并上缴国库。
事件起因:
7·11醴陵养猪场爆炸事故
2023年7月11日4时许,湖南醴陵市板杉镇竹花山村中山组一养猪场发生一起非法生产烟花爆竹爆炸事故,造成7人死亡。
2023年6月底,刘某军把养猪场内一个仅有60多平方米的猪棚,出租给邻镇村民李某中进行非法烟花爆竹生产。他们从外地购置原料,昼伏夜出,组织工人通宵作业,疑似制作俗称“狗尾草”的小型烟花产品。
(综合自百度百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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